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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期間還會審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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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期間還會審訊嗎
監視居住期間還會審訊嗎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監視居住期間可以審訊。

公安機關一般是執行監視居住的司法機關,若是偵查案件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流程的規定,提審已經被監視居住地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