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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瀋陽房屋繼承

法律2.31W
2022瀋陽房屋繼承
房屋繼承

1,繼承手續需要繼承人到被繼承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去辦理相應的銷户,也就是人們常説把户籍註銷了,手續辦理了之後就需要開具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之後會用到這個證明,因此必須要開具,不然無法證明公民已經死亡,也就不能繼承其遺產;


2,繼承人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因為已經取消了這個環節,所以如今公民繼承房屋,其實並不是必須要先辦理公證),不管是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承。兩者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所要繼承的房屋相應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也就是要提供證據證明房屋的所有權;


(3)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證明死亡人和繼承人的法定關係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3,之後就是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相應的過户手續。需要注意。繼承房屋如果不辦理房屋的過户手續,將所有權轉移到自己名下的,那麼之後就不能對繼承的房屋作出處分。


此時應該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身份證明(複印件)


(3)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4)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和交完税後憑證(原件)。


在上述手續辦完之後,那麼就可以實際取得繼承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