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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殘怎麼賠償?

法律2.55W
意外傷殘怎麼賠償?
意外傷殘賠償
意外傷殘賠償:

因意外導致的身故或殘疾而產生的保費和因意外導致的誤工津貼可以疊加,但是因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例外。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是不能疊加報銷的,但是可以報銷剩餘部分。比如同時在兩家保險公司各買了一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如果一家報銷了90%,那麼剩下的10%就可以拿到另一家去報銷,因為保險遵循的是損失補償原則。

購買意外險不僅在於需要更高的保額來抵禦死亡的風險,更在於我們還需考慮傷殘賠付部分的金額。意外險相比定期壽險,其最大的特點就是針對傷殘具有完備的賠付。

一般一年期意外險的身故或全殘保額在10萬元至20萬元,一年保費100元至200元,有些商品更為便宜。

頻繁出差、旅遊的消費者,可以購買包含特定的交通意外責任的商品,涵蓋飛機、火車、輪船、汽車等交通工具,保額在20萬元至60萬元,甚至有幾百萬的保額,保費也有所不同。

意外險傷殘免責情況:

對於意外傷害保險而言,被保險人故意不當行為(如被保險人故意自傷,酒後駕駛,毆鬥、醉酒,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等)或疾病所引發的人身傷害,一般屬於免責範圍。

其他常見的免責事件,包括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蹦極、探險等高風險運動,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