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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簡報怎麼寫

法律2.13W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簡報怎麼寫
問一下有誰知道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簡報怎麼寫這個問題。
  中介在居間協議約定,不管買賣合同能不能簽定,中介都將如數得到佣金,實踐中這樣的條款被稱為“保底條款”,審理中基本都被認定無效。   那麼,是不是買賣合同簽定後,中介就取得了收取佣金的權利呢?本案法官認為,也不盡然。一般來説,居間人全面履行居間義務並促成雙方訂立合同的,有權向委託人收取報酬;由於居間人自身原因導致合同成立後未能履行的,仍然不能要求全額支付。   另外,法官就另一個疑難問題表明了立場,認為中介的責任包括:1、如實報告,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資料;2、應對委託人提供的各種資料作必要的專業審查,以確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性;3、積極尋找符合要求的買家,促成雙方訂立合同;4、為客户提供必要的專業意見並釋明房地產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