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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14歲以下兒童導致懷孕判幾年

法律1.18W
強姦14歲以下兒童導致懷孕判幾年
強姦14歲以下兒童導致懷孕判幾年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以及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按照強姦罪處罰。
6、對於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對於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對於行為人既實施了強姦婦女行為又實施了姦淫幼女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強姦罪從重處罰。
7、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