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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要查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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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要查銀行存款
離婚時轉移銀行存款怎麼辦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並且知道相關儲蓄信息的情況下,擅自將存款以現金取出,(以銀行轉賬方式取會留有流向痕跡),口頭上聲稱該款已用於生活日常開支,實際另存銀行或以他人名義另存銀行。處理方式: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調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賬户的申請的,在一方聲稱取的錢全部用於生活開支進行辯駁時,可考慮:


1、存款取出的時間,時間長短決定了消耗數額,以及取款的動機。


2、存款取出的數額,鉅額的存款不會在短時間內消耗殆盡。


3、一方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相關證據,用於反駁和抗辯。


4、其他相關事實以及證據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開支情況以及另一方資金流金情況。


綜上所述,老公離婚如果需要查財產的,最好是通過專業的公司私下進行調查,或者向法院申請調查,最好是向法院申請,這樣得到的調查結果作為證據,才更加具有權威,在法律上的認可度更高,法院才會採取相應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