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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物品清單表

法律1.99W
房屋租賃物品清單表
什麼是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傢俱電器、層次佈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的相關權利義務達成一致合意,從而簽訂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