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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保護期意義

法律2.42W
著作權保護期意義
請問著作權保護期限的意義
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 ① 一般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   第一, 公民的作品著作財產權保護期。絕大多數國家著作權法均規定,公民的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我國在制定著作權法時,參照《伯爾尼公約》要求的最低標準,規定了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   第二, 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對於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品的保護,大多數國家規定作品保護期為50年,但也有一些國家規定的保護期少於50年。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著作權法》第10條第1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則不再保護。   ② 特殊作品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   第一, 計算機軟件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我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14條規定,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對軟件享有著作權的,保護期為自然人的終身至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件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單位對軟件享有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未發表的,《條例》不再保護。   第二, 匿名作品和假名作品的保護期。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確定,適用著作權法一般保護期的規定。 著作權保護期限的意義就是為了保護那些著作人的人身和財產的權益,為了讓著作人更好的寫出最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