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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舉證期限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法律3.25W
民事訴訟舉證期限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超過舉證期限舉證是否屬於妨礙民事訴訟行為?
不屬於,超期舉證必須向法院説明理由,法官再決定是否採納該證據,是有可能妨礙其本人權的,喪失其本人證據的證明效力,所以不屬於妨礙民事訴訟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有下列幾種:1.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2.違反法庭規則、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3.妨害人民法院調查證據、阻礙人民法院依法執行職務、破壞訴訟正常進行等行為,4.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或組織拒不履行協助義務,還包括惡意訴訟、惡意調解以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人民法院受案之後,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行為也是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