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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小孩收養人要什麼條件?

法律1.22W
收養小孩收養人要什麼條件?
收養小孩收養人要什麼條件?
專業分析:
1、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人應該同時具備的收養條件為:(1)無子女。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4)年滿30週歲。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週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週歲。2、有配偶者收養小孩,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4、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