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山西貸款詐騙案中宋個巨大的量刑起點

法律3W
山西貸款詐騙案中宋個巨大的量刑起點
山西貸款詐騙案中宋個巨大的量刑起點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審判委員會第1512次會議、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依法懲治詐騙犯罪活動,保護公私財產所有權,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的需要,現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