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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期間未履行完的合同

法律3.14W
企業清算期間未履行完的合同
已經履行完的合同能否解除

按照合同法第9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第二,合同解除。第三,債務相互抵銷。第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成。第五,債權人免除債務。第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可見。


那麼解除也是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一種情形。根據該條的規定,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它的權利義務也終止。解除也是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因此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是不需解除,也不能解除了。除非該合同被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認定為無效。這種情況下,那麼依照合同取得的貨幣的一方要返還對方貨幣及其類型,取得財物的一方要返還財物,如果有損失的,要按照各自過錯責任的大小分擔損失。可見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一般是不能解除的,也是不需要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