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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手續

法律1.24W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手續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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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強制執行拿撫養費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申請強制支付撫養費,需要提交的紙質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2、執行申請書。

3、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判決書或調解書)。

4、法律文書生效證明 以上是必備的。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對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你有能力,還可以提供對對方的電話號碼,財產線索,以利於法院的執行。申請執行人不用向法院交預交申請費。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應該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一方拒絕支付或者不按約定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主張,如果法院依法判決另一方應當支付,對方不主動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方申請下,強制執行。

我國離婚的雙方,應積極的保護自身的子女合法權益。對這類子女進行相應的撫養,撫養的金額根據子女的實際生活情況和支付一方的經濟收入決定這類撫養費的多少。如不支付這類費用的,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