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構成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犯罪一定具備的要件

法律2.86W
構成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犯罪一定具備的要件
構成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犯罪一定具備的要件
關於“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的回覆如下:

追訴時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權行為的有效期限。

犯罪行為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如果已經被追究了法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

刑事案件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

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以上是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追訴期的規定,請參考。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