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在押人員的取保候審條件

法律9.28K
在押人員的取保候審條件
私放在押人員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第400條第1款)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包括在羈押場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私自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偽造、變造有關法律文書、證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釋放的;


3.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風報信、提供條件,致使該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私放在押人員罪侵犯了國家的監管制度,是一種比較嚴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能被處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在您不慎涉及此罪時,一定要予以慎重對待。具體什麼是私放在押人員罪,上文中小編已經做出了介紹。上文中,小編同時為大家帶來了此罪立案標準的內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