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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業委會成員資格

法律1.26W
物權法業委會成員資格
業委會成員主張津貼的法律依據
小區業主交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使用,一般是由業主委員會批准決定的,物業管理公司除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其有權決定的外,無權隨意的用物業管理服務費進行開支,如小區公共設施設備損壞須維修,物業管理公司應做預算並向業主委員會報告,經業主委員會批准後方能實施,因此,根據你上面所説的法律依據,業主委員會應作出有效的決議,再交給物業管理公司將上述津貼支付給相關人員。當然,業主委員會成員通常是義務性的,如果要支付津貼應經過全體業主大會表決通過決定的,才能要求支付。 其次,雖然小區沒有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書面的合同,但根據物業管理實際在為小區提供服務,且收取了小區業主交納的服務費,雙方之間是存在事實的物業管理合同關係的。此糾紛應屬於物業管理合同糾紛,應由業主委員會作為主體向物業管理公司請求支付,或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