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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採購合同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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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採購合同暫行辦法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有什麼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入門網站、政府公報(包括電子版,下同)、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鼓勵行政機關積極拓寬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渠道,利用手機短信、語音諮詢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


1、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通過在辦公場所、社區服務場所設立信息公開窗口、信息公告欄或者通過村務公開欄、廣播、召開會議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入門網站和政府公報作為本級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發佈統一平台。


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在本級政府入門網站或者本機關網站公開。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更新網上信息,並提供信息檢索、下載等服務功能。政府公報應當免費發放至國家機關、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行政服務中心、社區服務場所和居(村)民委員會等。


行政機關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新聞發佈制度,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通過新聞發佈會或者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發佈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以及其他需要社會公眾迅速知曉的重要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