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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抵押貸款強執公證

法律2.8W
銀行抵押貸款強執公證
抵押貸款合同公證
1、辦理抵押貸款合同公證應提供哪些材料 借款人、抵押人為企業法人的應提供如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副本須經年檢。 (2)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身份證,證明書證明的法定代表人與營業執照記載的領一致。 (3)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親自來公證處申請辦理,應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授權書要由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並加蓋企業公章),受託人身份證。 (4)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性質的,須提供有效的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及公司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的內容應包括:①公司董事會同意向哪家銀行貸款多少;②同意用自已公司或其它個人、企業的什麼財產作抵押,決議上需有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名。 (5)抵押貸款合同,條款要齊全,形式要完備,雙方當事人的有權簽字人均已簽字並加蓋公章。 (6)抵押物產權證明。房產抵押的要提供房產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要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如果土地使用權是政府協議出讓的,要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樓花抵押的,要提供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的抵押人與樓花出售人簽訂的樓花買賣合同;機器設備抵押的,要提供機器設備的原始發票,如果機器設備是海關監管的減、免關税進口的,要提供海關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股票抵押的,要提供股票原件;股權抵押的,要提供公司董事會出具的股東股份比例和投資額的權利證書及驗資報告。 上述(1)至(6)項材料,也是辦理抵押貸款合同公證和融資租賃合同公證所應提供的.只是授權書和董事會決議的內容稍有不同。辦理擔保貸款合同公證,還應提供擔保合同。辦理融資租賃合同公證應提供融資租賃合同及其附件(承租人出具的委託書、承租人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書面證明書等)。 2、借款人、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有線的身份證明及上列第(5)、(6)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