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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註銷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材料

法律2.18W
分公司註銷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材料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分公司註銷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材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分公司註銷需要提供哪些證件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出具的註銷決定,註明註銷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因違反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分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5、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