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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到派出所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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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到派出所了不起訴
能起訴派出所嗎?
當然能起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麼人,只要觸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受害人受到了輕微傷,是治安案件,要受到行政處罰
受害人受到輕傷,是刑事自訴案件,當事人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會受到刑事處罰;
受害人受到重傷,侵害人涉嫌故意傷害罪,也要受到刑事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四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九十五條 【重傷】本法所稱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
(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