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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責任轉讓書

法律2.81W
贍養責任轉讓書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贍養義務可以轉讓嗎




    贍養義務屬於人身性的專屬義務,是不可轉讓的。贍養義務屬於具有人身專屬性的義務,是不可以轉讓的義務。



    但是,贍養義務人有多個的,他們之間可以對贍養義務進行分配,達成贍養義務分配協議,在各贍養義務人之間的贍養能力產生重大變化、或者贍養人、被贍養人死亡等情況發生時,贍養義務人之間可以就贍養義務進行重新分配。如,兄弟三人簽訂協議,約定由老大、老三共同贍養父親,老二贍養母親。協議簽訂一年後母親就去世了,兄弟人又約定由三人共同承擔對母親的贍養義務;又過了幾年老二因工傷致殘,喪失了勞動能力,贍養義務可以免除,老大賀老三可以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可在此重新分配。



    需要指出的是,當事人簽訂贍養協議適用,而不適用《合同法》。如贍養協議中約定“不按期支付贍養費用的,支付違約金”就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屬於無效約定。因為,不支付撫養費屬於違法法定義務,而不是違反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