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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南京交通違章扣分嗎

法律1.46W
5月20日南京交通違章扣分嗎
6月18日南京販毒在那開庭宣判
  涉及到案·件管轄權的問題,根據刑訴法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第二十六條 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