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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報案不立案怎麼辦

法律1.61W
詐騙報案不立案怎麼辦
詐騙報案不立案怎麼辦
1、對於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
具體的做法是,在接到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通知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2、對於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訴
對於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服的,還可以準備好材料,向同級檢察院申訴。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部門受理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控告、申訴,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審查,並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訴人提供有關材料,認為需要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理由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偵查監督部門辦理。
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經過調查、核實有關證據材料,認為需要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理由的,經檢察長批准,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書面説明不立案的理由。
經過檢察院的調查後,認為需要立案的,會通知公安局立案,認為公安局的不立案理由成立的,都會在10天之內將不立案的理由和根據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