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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五支柱

法律3.14W
養老保險五支柱
事業單位自收自支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事業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户,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户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