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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偶然所得税指的是什麼

法律1.67W
個人偶然所得税指的是什麼
個人偶然所得税指的是什麼
一、是指税務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向納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徵收的税款。徵税對象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税法規定,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税的納税義務人,應依法納税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税的扣繳義務人。不論在何地兑獎或頒獎,偶然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單位扣繳。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額為應納税所得額,納税率以20計算。對於大家常説的1萬元的起徵點,是專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税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按税法規定全額徵税。
二、《個人所得税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