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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女方房產轉移

法律2.85W
離婚前女方房產轉移
離婚前如何轉移財產

其實離婚轉移財產根據財產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轉移方式,並且方式也是多種,以下介紹常見的四種:


1、轉移存款。這種轉移比較簡單,一般會設立新的賬户,通過長期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户裏,如果另一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的賬户存在,很難查到對方賬户中的財產。有些更徹底一些,直接拿出現金來操作。


2、用私下贈予財產轉移,這種需要人配合,但對於轉移的人來説風險也是很高的。


3、轉移房產。一般是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信息、私自將房產過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這種方法表面上看並不是很高明,因為在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歷時比較長,但它有個很好的長處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並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


4、轉移公司資產或股權。有轉移公司流動資金、製造虛假“借款”等,具體説來就是將自己所佔股權化小或化零,造成沒有股權或甚至欠外債的表象,相對於其他的,公司類轉移,可以説是技術性比較高,而且操作空間比較大。


在起訴離婚期間,若是發現對方存在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時,是可以向受理該離婚案件的法院反映的,若是去其能拿出證明其確實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此時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期間,一般會凍結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直至案件審理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