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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知識勞動法

法律3.16W
公共基礎知識勞動法
公共法律行政複議法的基礎知識點有哪些?
在考試中公共法律行政複議法佔的比重較多,但只需要牢記就好,下述是第二個知識點: 行政複議的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該原則主要包括主體合法、依據合法、程序合法三項。 (2)公開原則。該原則要求:一是行政複議過程公開;二是行政信息公開。 (3)公正原則。在行政複議過程中,複議機關應正當、合理行使複議自由裁量權。 (4)及時原則。及時原則是指行政複議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儘快完成複議案件的審查,並作出相應處理決定。 (5)便民原則。便民原則是指行政複議機關在行政複議程序中應當儘可能為複議當事人,尤其是為申請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從而確保當事人參加行政複議目的的實現。 (6)一級複議原則。一級複議原則是指行政爭議經過行政複議機關一次審理並作出裁決後,申請人即不服,也不得向有關機關再次申請複議,而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7)書面複議和聽證相結合的原則。行政複議原則上由行政複議機關對行政複議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和被申請人提交的答辯以及有關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規範性文件和證據進行非公開的對質性審查,並在些基礎上作出複議決定。但是,行政複議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複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採取聽證的方式審理和在聽證的基礎上作出複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