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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保護期的起算日是

法律3.21W
專利權保護期的起算日是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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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的保護期從什麼時候起算

專利權期限,是指專利權的法定期滿終止時間,專利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計算,因此專利年度亦從申請日起算。

假如2015年1月1日申請,則第一年度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年度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類推.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後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假如2015年1月1日申請,2015年7月1日授權,第二年度的年費應當在2015年12月31日前繳納。

相關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第四十三條:“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後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專利權人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