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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利息不承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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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利息不承認怎麼辦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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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利息不承認怎麼辦

利息是需要雙方書面約定的,要在合同中有所體現,若沒有書面利息條款,一般認定為沒有約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1.雙方對於借期內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一般不受法律保護。
2.雙方對逾期利率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可以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可以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