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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斷後還能補交

法律2.81W
社保中斷後還能補交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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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社保問題中斷後還能補交嗎?

社保斷了不補交可以,但是會影響享受社保待遇,養老保險可以累計,其他保險需要重新累計繳費年限,最好補繳。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户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户)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税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