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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破產還債程序

法律1.2W
論述破產還債程序
論述破產還債程序
公司倒閉欠款要還。公司的財產按照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1、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保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2、公司的欠税;
3、公司的債務;
4、將剩餘的財產分配股東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