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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怎麼寫起訴狀(經濟糾紛起訴狀)

法律2.45W
經濟糾紛怎麼寫起訴狀(經濟糾紛起訴狀)
經濟糾紛怎麼寫起訴狀(經濟糾紛起訴狀)
經濟糾紛起訴狀一般由以下七部分內容構成:
(一)標題
標題要標明“經濟糾紛起訴狀”或“起訴狀”。
(二)狀頭,即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要寫明當事人的情況,或單位的全稱,性質,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開户銀行及帳號;有訴訟代理人時,應寫明代理人的姓名和所在單位、代理權限和其它情況。
(三)案由或事由
即概括寫明因何事起訴。
(四)訴訟請求
即概括寫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的具體事項,或訴訟要達到的最終目的。
(五)事實和理由
這部分是起訴狀的核心部分,它關係到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此案。這部分內容主要包括事實經過、證據、理由和法律依據。
(六)結尾
結尾內容要求按信函格式寫:“此致”“××××人民法院”;起訴人簽名或蓋章;寫明年、月、日。
(七)附項
起訴狀最後一頁的左下角寫附項。包括:本狀副本份數,物證件數,書證件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