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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債,另一方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2.66W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債,另一方要承擔責任嗎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債,另一方要承擔責任嗎
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是否承擔責任視情況而定。
1.如果一方欠債,但是事後經過另一方的追認的,屬於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2.如果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3.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共同生產經營的,屬於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4.如果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需要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