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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糾紛適用仲裁前置程序嗎

法律3.31W
人事糾紛適用仲裁前置程序嗎
人事糾紛適用仲裁前置程序嗎
1、仲裁前置程序指勞動爭議當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勞動爭議需要先仲裁後訴訟。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3、單位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不是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必經程序。即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通過單位單位調解委員會解決,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