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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該怎樣辦

法律1.38W
欠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該怎樣辦
欠錢不還只有轉賬記錄該怎樣辦
借錢沒有立借據的情況特別普遍,尤其是小額的民間借貸,沒有借據是否還可以起訴呢?
當協商還錢無果後,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到法院去起訴對方。當然需要你能證明借款的事實。最基本的,轉賬的憑證、錄音、錄像、聊天截圖等,能夠證明你已經履行了出借的義務就贏了一半了。另一半就是要證明這筆錢是“出借”的,如果不能證明是借的話,那對方需要舉證這個錢是基於什麼原因發生,如果雙方對此都沒有辦法舉證的,那麼法院是可以按照不當得利來處理,要求對方償還這筆款項。不當得利與借貸關係最大的區別就是,不當得利只需償還本金,對於約定的利息、違約金等是不支持的。
提醒大家,目前在很多法院的審理案件過程中,是有支持憑轉賬記錄證明二者之間存在借款關係,進而判決債權人勝訴。因此,在今後的借款活動中,當你礙於情面沒有寫欠條的時候,最好採取銀行轉賬的形式來交易。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説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