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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前期徵地拆遷摸查多久後開始摸測

法律1.77W
高鐵前期徵地拆遷摸查多久後開始摸測
高鐵前期徵地拆遷摸查多久後開始摸測
1.依據我國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徵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徵收地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內進行公告。
2.法律依據:《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 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收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五條 徵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麪積;
(三)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第六條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