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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路口超車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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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字路口超車責任認定

超車是非常危險的行為,特別是從對方的右側,大陸的駕駛位是左側,所以如果車輛從左側超車的話駕駛員的視野,反應都會有很大的提高,那麼從右側超車出了事故責任是怎樣認定的呢。本站網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道路右側超車責任認定”的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丁字路口責任劃分

無燈路口應該讓右方來車先行,誰沒有讓行就是誰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二節<機動車通行規定>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