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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勞動合同書

法律1.34W
大連市勞動合同書
大連市勞動合同書籤訂的原則是什麼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和權利。


1、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簽訂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時的基本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紀律;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