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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麼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

法律1.82W
應該怎麼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
應該怎麼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
對於物業管理糾紛,有關部門需要認真處理投訴,投訴屬實的,需要處罰物業公司。
物業管理糾紛是指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物業管理企業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等在物業的使用、維修、管理活動中發生的爭執。一般包括:
①前期物業管理糾紛。
②物業相鄰權糾紛。
③物業使用糾紛。
④物業維修養護糾紛。
⑤物業管理服務糾紛。
⑥物業行政糾紛。
當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主管部門(北京為北京建委物業處),小區所在的市、區、縣的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物價局、土地管理局、消費者協會等部門投訴。
解決糾紛有下面幾種解決方式:
①協商。就是物業管理糾紛的當事人,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業主公約和合同的規定,自願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物業管理糾紛。
②調解。指當事人之間發生物業管理糾紛時,由第三人來主持當事人進行協商。一般又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
③行政複議。指行政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理不服,依法向上級提出重新處理的申請,由上級依法作出複議決定的活動。
④仲裁。指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將有關雙方間的爭議提交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以第三方的身份對爭議的事實和權利義務作出處理。
⑤訴訟。就是向提訟,由解決爭議的活動。
業主作為消費者理所應當的享有消費者的知情權。業主的知情權主要包括:
(1)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了解;
(2)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業主公約進行了解;
(3)業主有權/對每個月的經費收入與支出情況進行了解;
(4)業主有權對住宅小區(大廈)內的管理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進行了解;
(5)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內容的重大調整、修改進行了解;
(6)業主有權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情況進行了解;
(7)業主有權對物業管理的投訴情況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