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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3個月,但老公欠信用卡16萬,老婆需要承受連帶職責嗎?老公剛才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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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3個月,但老公欠信用卡16萬,老婆需要承受連帶職責嗎?老公剛才離世
夫妻離婚3個月,但老公欠信用卡16萬,老婆需要承受連帶職責嗎?老公剛才離世
你好,
(一)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其另一半主張權利,除非能夠證明所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有生活。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有債務處置;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商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商定分別所有財產製,且第三人知道該商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有債務承受連帶清償職責後,可基於合法依據向另一方追償。
(四)夫或妻一方喪命的,生存一方應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有債務承受連帶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