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上户需要血型親子鑑定的情形

法律9.65K
上户需要血型親子鑑定的情形
上户需要血型親子鑑定的情形
1、無出生證。因種種原因,孩子沒有在有婦產科資質的醫院出生,或沒有在醫院出生,因而沒有規範的出生證,上户口時就需要做親子鑑定。或已有出生證,但出生證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證、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親子鑑定證明。
2、因孩子被拐賣、遺失,後又通過各種途徑找回,户口需要和親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親子鑑定報告書證明。
3、未婚生育,現有法定證件無法證明孩子的親生父母關係。或單親家庭,孩子户口需從父親一方轉入到母親一方,或需從母親一方轉到父親一方,要做親子鑑定。
4、棄兒回家上户。孩子被抱養出去,又需領養回來,或因躲避計劃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轉到親生父母名下,需要做親子鑑定。
5、部門特殊規定,因某些部門在招工、招干時,因怕其他行業人員進入特殊行業,在招工招干時需要本行業父母和孩子做親子關係證明。如鄭州鐵路系統招工就需要親子鑑定證明。
6、領養的孩子上户,需要證明孩子與養父母並非親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