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非法組織賣血罪有幾個要點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非法組織賣血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分
本條第1款的規定,非法組織賣血罪是行為犯。但《獻血法》第18條又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採集血液的;
(2)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
(3)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那麼,如何理解兩種法律規定之間的關係,對於區分罪與非罪至關重要。
(二)本罪與強迫賣血罪的界限
兩罪在主體上都是一般主體,必須是年滿16週歲的人才能構成;主觀上都是出於故意,即明知自己行為的性質而仍然實施這種行為;客體上都直接侵犯了國家對獻血工作的管理制度。但它們又有明顯的不同:
(1)客體不完全相同。非法組織賣血罪沒有侵犯賣血者的人身權利,而強迫賣血罪則侵犯了賣血者的人身權利。
(2)客觀方面不同。非法組織賣血罪中的被組織者是自願賣血的,而強迫賣血罪中的賣血者則是被迫的;本罪表現為組織行為,而後者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的行為。
(三)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的界限
兩罪都是血液方面的危害公共衞生罪,主觀上都出於故意,客觀方面也表現出一定的相似之處,主體都是一般主體,客體也基本相同,但二者是有明顯區別的:
(1)犯罪對象不完全相同。本罪的對象只能是血液,不包括血液製品;後者的對象不僅包括血液,還包括血液製品。
(2)行為方式不同。本罪表現為將血液作為商品加以出賣而破壞無償獻血制度,後罪表現為沒有采供血液資格或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資格而非法進行採供或製作、供應而破壞採供血以及血液製品管理制度。
(3)本罪是行為犯,後者是危險犯,必須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才能構成犯罪。
(4)本罪的主體在理論上屬於組織犯,後者的主體在理論上屬於實行犯。
-
口頭傳喚的程序2024年
口頭傳喚的程序1.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派出所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票)傳喚。2.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違法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3.公安機...
-
二手房買賣房本到手
二手房買賣有必要請二手房律師嗎二手房買賣有必要請律師嗎?這不是必然的。很多情況下由於購買者、賣房者自身的條件限制,在買賣過程中,對於每一個環節不能會去注意,如果稍不加註意就可能被不良中介或者對方鑽空子從而損害權益,而且二手房交易市場的的行業規則,對於...
-
刑法二百九十三條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的司法解釋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
-
車險交強險什麼情況下可以報銷
什麼情況下可以報交強險關於“車險交強險什麼情況下可以報銷”的相關解答如下:保險法等相關規定明確了汽車交強險怎麼理賠,即車輛發生事故後,有人身或財產損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要負責賠償。只不過機動車有無責任,賠償限額不一樣。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有責任的賠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