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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物業費説明

法律3.06W
抵物業費説明
延期交房違約金能抵物業費嗎

首先,物業管理費與違約金不能相抵。物業管理與開發商賣房是兩個法律關係,是不同的合同主體。從法律關係上來説,“延期交房違約金”與“物業管理費”不能相互抵消。 其次,對於“債務轉移”應簽訂協議。《合同法》第84條規定了合同轉讓中的“債務轉移”行為,即“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也就是説,開發商對買受人支付“延期交房違約金”的債務,如果轉移給物業管理公司承擔,即折抵一至兩年“物業管理費”,要經債權人———購房人同意。


而且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也要經債務受讓人———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三,折抵一年以上物業管理費也是違法的。


相關文件規定,物業在收取管理費時,不得一次性預收多年物業管理費。而開發商以“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抵消一至兩年以上“物業管理費”的行為,事實上是變相收取一年以上物業管理費。所以這種做法是違法的。


最後,用物業管理費折抵延期交房違約金還有可能侵犯小區其他業主的合法權利。所以提醒消費者,在辦理入住手續時,應留存與開發商逾期交房相關的書面違約證據,以便在日後進一步處理該問題時能得到法律保護。


購房的過程中,購房者與開發商在籤購房合同時,一般都會在合同中約定交房的日期。但即便是這樣,仍然出現不少開發商違反約定,逾期交房的現象。對於這種不合法的現象,如果您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