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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罪量刑標準時間

法律1.07W
瀆職罪量刑標準時間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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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噪音擾民標準時間

廣州噪音擾民標準時間:根據《廣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定》
第二十一條在市區行政街範圍內禁止使用蒸氣樁機;在市中心區東至廣州大道、西至黃沙大道、北至環市路、南至昌崗路、新港西路範圍內,禁止使用錘擊樁機。確因地質、地形等條件影響必須使用錘擊樁機的,必須報經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其作業時間限制在七時至十二時,十四時至二十二時。
根據保護聲環境的需要,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擴大前款規定禁止使用錘擊樁機的範圍;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以規定城鎮禁止使用蒸氣樁機、錘擊樁機的範圍。
第二十三條在市區行政街和城鎮範圍內的建築、裝飾施工場地,使用各種鑽樁機、鑽孔機、攪拌機、推土機、挖掘機、捲揚機、振盪器、電鋸、電刨、鋸木機、風動機具和其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機械,除搶險工程外,其作業時間限制在七時至十二時,十四時至二十二時。因混凝土澆灌不宜留施工縫的作業和為保證工程質量技術需要的衝孔、鑽孔樁機成型等作業或者市政公用工程,需要延長作業時間的,必須報經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第二十七條在市區行政街和縣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範圍內,機動車駕駛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禁鳴喇叭的路段、區域不得鳴喇叭;
(二)在非禁鳴喇叭的路段和區域,二十三時至翌晨六時不得鳴喇叭,白天需要鳴喇叭時,應當短鳴,連續按鳴不得超過三次;
(三)不得用鳴喇叭的方法喚人;
(四)不得在馬路、街道、公共場地調試喇叭。
第四十二條在住宅樓宇內。十二時至十四時三十分、二十二時至翌晨七時,禁止使用電鑽、電鋸、電刨、衝擊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