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犯罪到底需要如何判定
賭博罪的認定
1、與一般違法行為的界限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對於雖然多次參加賭博,但輸贏不大,不是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或者行為人雖然提供賭場、賭具,本人未從中漁利的,都不能認定賭博罪。其中情節嚴重的,可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2、賭博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欺騙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財物的行為。其主要特徵在於“騙”,賭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騙活動,但這種欺騙與詐騙罪中的欺騙是不同的。詐騙罪中的欺騙即製造虛假事實,是要引誘他人蔘加賭博,而賭博活動本身則是憑偶然之事實決定輸贏,其目的仍在於通過賭博達到營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按有關司法解釋,行為人設置圈套誘騙他人蔘賭騙取錢財,屬賭博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以賭博罪定罪處罰。參賭者識破騙局要求退還所輸錢財,設賭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拒絕退還的,應以賭博罪從重處罰。
但是對以賭博為名,行詐騙之實,比如參賭一方在賭具中弄虛作假,或者採用黑話、暗語為號,誘騙另一方與之賭博,詐騙對方的財物的行為應構成詐騙罪。因為構成賭博罪要求決定輸贏的偶然事實必須為共賭者所不預知,如為共賭者一方所預知,而參賭對方毫不知情,則預知勝負的一方的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罪的特徵,應以詐騙罪論處。
3、賭博罪與搶劫罪的界限
一般而言,兩罪是兩個性質不同的犯罪,區別十分明顯,不易混淆,但對搶賭場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應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一種是沒有參加賭博的人搶賭場,另一種是參加賭博的人,因輸了錢而不甘心而搶了贏錢的人。前一種情況,不管行為人是否冒充民兵或公安人員,只要搶了賭場且採用暴力或者脅迫手段進行就應定為搶劫罪;如果沒有采取暴力或脅迫手段進行、數額較大的,可認定為搶奪罪;如果數額較小,則屬於一般搶奪違法行為,而不能一概地定為搶劫罪,對於後一種情況也應區分對待,對參賭的人沒有采取暴力、脅迫手段搶劫賭資的,因為是發生在搶賭場的當時,可以認為是賭博行為的繼續,是賭博罪行的表現,仍應定為賭博罪。但是如果參賭之人採用暴力或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賭資的,應定為搶劫罪,與賭博罪實行並罰。
4、賭博罪特殊形態的認定
(1)賭博罪的既遂。構成賭博罪的三種行為方式的不同,其既遂與未遂的標準亦不同。就聚眾賭博和開設賭場而言,屬行為犯。只要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實施聚眾人進行賭博的行為即構成既遂,至於被聚集的眾人是否已經着手賭博行為在所不問,本人蔘加賭博與否也在所不問。對開設賭場的行為,只要行為人具有營利的目的進行開設賭場的時候,就構成賭博罪的既遂,不要求已經進行了賭博。但如果僅僅是單純的準備賭博設備,在賭場內也未同賭博者接觸,只能理解為開設賭場的預備行為。以賭博為業的屬常業犯,只存在構成犯罪與否的問題,也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態。
(2)賭博罪的數罪形態。行為人犯有賭博罪,同時又因賭博犯有其他罪的,如因賭博引起打架鬥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殺人的,應把賭博罪同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聯繫起來,實行數罪併罰。同樣,對於因賭博輸錢而進行詐騙、盜竊、搶劫、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活動以及以這些犯罪活動非法所得作為賭資進行賭博活動的,也應分別定罪量刑,實行數罪併罰。實踐中,有的人認為這屬於犯罪形態理論上的牽連犯,是不正確的,賭博行為並非上述各種犯罪的牽連犯,其並不符合牽連犯的構成特徵。
-
2024瀋陽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衡陽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時以省為單位的,十級傷殘在不考慮責任情況下,有醫藥費、後續醫療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傷殘賠償金與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有關,建議你詳述具體信息,後續問題可以繼...
-
傷殘鑑定在哪裏做
傷殘鑑定在哪裏做做傷殘鑑定的地址是:1、交通事故到司法鑑定機構申請鑑定;2、工傷到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3、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體損傷程度的鑑定屬於法醫鑑定;4、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由法醫機構鑑定,不屬...
-
邢台請一個律師辯護收費價格
邢台請一個律師辯護收費價格1、計件收費(一)在偵查階段提供、代理申訴、控告、申請:1500-10000元/件;(二)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三)一審階段:3000-30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2、計時收費代理刑事、民事、...
-
刑法三百五十九
建築裝修承包合同範本誰有你好請問要查詢的是哪個行業的啊,註冊商標需要提供具體的產品以及商標的名字,同類產品中如果有人註冊了這個商標,那咱們就不能註冊了,同類產品中如果沒有人註冊,那我們就可以註冊了!!!謝謝希望可以幫到你山東華典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