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樣準確確認出售出入境證件罪
出售出入境證件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或偷越國(邊)境罪的界限
本罪與其他倆罪的區別一般比較明顯,但在行為人與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組織者或偷越國(邊)境的人事前通謀,由行為人向組織者或偷越國(邊)境的人出售出入境證件的情況下,對行為人是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證件罪處理,還是按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共犯處理,實踐中有不同認識。我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對行為人也應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證件罪論處。在妨害國(邊)境犯罪分工日益精密化的情況下,為讓所有的犯罪行為都能得到懲治,本法將各種犯罪行為都以明確的罪名規定下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從理論上講,行為人無論是否和組織者或偷越國(邊)境人通謀,其出售出入境證件的行為都已構成獨立的犯罪,也沒必要作為其他犯罪的共犯處理。
(二)本罪與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騙取證件罪的界限
(1)犯罪對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對象既包括出境證件,也包括入境證件,而後罪的犯罪對象僅包括出境證件。
(2)客觀行為不同。本罪的行為特徵是把自己的證件或低價購買的證件出售,而後罪的行為特徵是弄虛作假,騙取出境證件。
(3)主觀方面有所不同。本罪不要求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後罪則要求必須有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目的。
-
中國刑事訴訟法九十四條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是什麼意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
-
贍養費糾紛的訴訟範圍
贍養費糾紛的訴訟主體你好,根據規定贍養費糾紛的訴訟主體:在繼承遺產的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被通知的繼承人不願意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把其列為共同原告。可以看出:沒有贍養糾紛案件...
-
刑事責任被告癌症不出庭怎麼辦
被告一方不出庭怎麼辦當被告不出庭參加案件審理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被告故意迴避,拒不配合,原告應當法院提供被告詳細住址和聯繫方式,由法院留置送達或公告...
-
錦州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房產糾紛怎麼辦,這裏我來告訴我大家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羣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