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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上市企業改制

法律2.46W
國有上市企業改制
國有企業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1、整體改制的模式


整體改制上市,一種方式是即將國有企業整體進行股份制改造,使其符合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要求。此種模式適合於國有企業業務單一集中、資產難以有效分割的企業。


另一種方式是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吸收下屬已上市公司最終實現整體上市。此種改制模式的好處在於:杜絕母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間有可能產生關聯交易,由於銀行的業務性質,公開信息披露會很困難,而整體改制並上市就可以避免這一問題。


2、分拆改制的模式


分拆改制將一個大的國有企業集團拿出下屬某塊業務的資產進行股份制改造,改造後集團成為該股份制公司的第一大股東。這種模式在目前上市公司中比較普遍,一般國內大型國有企業集團多選擇此種模式實現下屬子公司改制上市。


3、分立改制的形式


分立改制將一個大的國有企業分立成兩個獨立的公司,其中一個公司進行股份制重組上市。


4、聯合改制的形式


聯合改制是幾個國有企業聯合起來新組建一個股份制公司進行聯合重組上市。這種模式比較適合於一些規模不大、業務相近又想上市的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