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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因感情不合

法律2.44W
離婚協議書因感情不合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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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合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首先應當寫明雙方的身份信息,其次寫明離婚的原因,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債權債務的分擔都應在離婚協議中協商好。最後由雙方蓋章簽字即可。
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感情破裂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夫妻雙方子女的撫養:雙方婚後無子女,女方未懷孕。(雙方婚後有一兒子/女兒,姓名×××,出生日期:×××,現已成年,無需撫養。)
二、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共同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無共同財產分割)。
三、夫妻共同債權與債務:雙方無共同債務債權。
四、其他協議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