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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法律2.47W
施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相應地免除或減輕責任。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為使不可抗力的範圍具體化,我國有關法律作出了專門規定,具體有如下幾種:


1、自然災害。我國法律認為自然災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儘管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人類已不斷提高了對自然災害的預見能力,但自然災害仍頻繁發生並影響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阻礙合同的履行。所以,我國法律將自然災害作為不可抗力是合理的。因自然災害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應使當事人被免除責任。


2、政府行為。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後,政府當局頒發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如訂立合同以後,由於政府頒佈禁運的法律,使某些運輸合同不能履行。


3、社會異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偶發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罷工、騷亂等。這些行為既不是自然事件,也不是政府行為,而是社會中人為的行為,但對於合同當事人來説,在訂約時是不可預見的,因此也可以成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按照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且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