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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的上訴狀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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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的上訴狀怎麼寫
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上訴狀
原告: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第一被告: ,男/女, 出生, 族,身份證號碼: ,住址: ,身份證地址:,經常居住地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第二被告: ,男/女, 出生, 族,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解除原告與第一被告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融資租賃協議》(合同編號為 ),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返還融資租賃協議項下租賃設備,原告承擔返還設備所需的費用; 1. 請求判決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返還融資租賃協議項下租賃設備,原告承擔返還設備所需的費用; 2、請求判決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直至《融資租賃協議》解除之日的到期未付租金(暫計至 年 月 日,為人民幣 元),以及到期未付租金至實際付清之日止的違約金(暫計至 年 月 日,為人民幣 元 ),兩項暫計金額共人民幣 元; 3、請求判決第一被告向原告賠償融資租賃協議解除後因被告繼續佔有、使用租賃設備給原告造成的損失【計算損失的起止時間為:該融資租賃協議解除之日起至租賃設備實際歸還之日止。損失賠償額以協議約定的租金為標準計付。】; 3、請求判決第一被告向原告賠償融資租賃協議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之日後因被告繼續佔有、使用租賃設備給原告造成的損失【計算損失的起止時間為:該協議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租賃設備實際歸還之日止。損失賠償額以協議約定的租金為標準計付。】; 4、請求判決第一被告完全承擔因本案所支出的律師費用 元和訴訟費用; 5、請求判決第二被告對上述第一被告向原告承擔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第一被告在 年 月 日簽署編號為 號融資租賃協議(含擔保條款,以下簡稱“協議”)(見證據一)。根據協議的約定: (1)    原告依據第一被告的選擇購買設備,設備型號為 ,序列號為(見證據二); (2)    原告將上述設備融資租賃予第一被告(見證據一的交付附件),第一被告首付人民幣 元,分 期還款,每期租金 元,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 (3)    200 年 月 日,根據第一被告請求,原告與第一被告簽署了融資租賃協議還款計劃變更協議(變更後還款計劃表見證據三)。 (4)    第二被告對第一被告在本協議項的一切債務向原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見證據一)。因第一被告的違約,原告多次向第二被告催要亦未果,第二被告因此違約。 根據協議的7.1條款,原告是設備的唯一所有權人,第一被告除協議規定的租賃利益外未取得設備的任何利益。原告已經履行協議項下的義務,將購買的設備交付予第一被告。第一被告未按照協議規定按時及足額的交付每期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根據協議的第17條,第一被告因此構成重大違約事件。 根據協議第18.1(2)a條約定:發生重大違約事件且租賃期限未屆滿,出租人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要求返還設備、收回設備、銷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設備,並向承租人追索已到期租金、違約金以及其他應付款項。如果承租人於本協議解除後仍舊佔有設備,則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因繼續佔有設備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損失賠償額以本協議約定的租金為標準計付。計算損失的起止時間為本協議解除之日起至設備實際歸還之日止,並不因本協議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而免除或降低。 根據協議第18.1(2)b條約定:發生重大違約事件且租賃期限屆滿:出租人有權要求返還設備、收回設備、銷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設備,並向承租人追索已到期租金、違約金以及其他應付款項。如承租人於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仍舊佔有設備,則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因繼續佔有設備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損失賠償額以本協議約定的租金為標準計付。計算損失的起止時間為本協議期限屆滿之日起至設備實際歸還之日止,並不因本協議租賃期限屆滿而免除或降低。 根據上述事實及理由,原告要求二被告按照前述訴訟請求,向原告承擔違約責任。特訴至貴院,請依法裁決。 此 致 市 區人民法院 原告: 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1、本民事起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證據目錄 以上就是一個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上訴狀範本。